福建省永春縣市場監管部門開展專項治理行動,重點針對轄區內食用農產品批發市場、農貿市場及生鮮超市等場所,全面排查并更換了44盞不符合國家標準的“生鮮燈”。此舉旨在徹底摘掉附著在生鮮農產品上的“美顏濾鏡”,還原商品真實色澤,保障消費者知情權與食品安全,推動市場誠信經營。
長期以來,部分商家為吸引顧客、提升賣相,在銷售鮮肉、果蔬、水產品等食用農產品時,使用特定光譜的照明燈具,俗稱“生鮮燈”。這類燈光能顯著改變商品的視覺呈現,例如讓豬肉顯得更鮮紅、蔬菜更翠綠、水果更誘人。這種經過“美顏”的外觀,常常掩蓋了商品本身的真實狀態,可能導致消費者對產品新鮮度、品質產生誤判,侵害了消費者的合法權益,也不利于市場公平競爭。
為落實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新修訂的《食用農產品市場銷售質量安全監督管理辦法》中關于“銷售生鮮食用農產品,不得使用對食用農產品的真實色澤等感官性狀造成明顯改變的照明等設施誤導消費者”的規定,永春縣市場監管部門積極行動。執法人員深入各批發市場及零售終端,通過宣傳引導、現場檢查、技術檢測相結合的方式,對在用的照明設施進行甄別。對于發出的光線會明顯改變農產品自然顏色的燈具,要求商戶立即停止使用并限期更換為普通照明燈具。截至目前,已成功督促相關經營主體完成44盞不合規“生鮮燈”的更換工作。
此次專項整治不僅是一次設備更新,更是一次市場經營規范的強化。在行動中,工作人員向商戶詳細解讀了新規要求,強調了誠信經營的重要性,引導商戶認識到,依靠商品真實質量而非“燈光美顏”來贏得顧客,才是長久經營之道。也向廣大消費者普及相關知識,提升其辨識能力,鼓勵消費者在購買時可在自然光下或移出特定燈光區域查看商品本色,積極維護自身權益。
更換“生鮮燈”,看似小事,實則是關乎食品安全、市場秩序和消費公平的大事。永春縣的舉措,有效遏制了由燈光誤導造成的消費陷阱,讓生鮮農產品褪去“濾鏡”,在陽光下真實呈現。這有助于構建更加透明、誠信、安全的食用農產品流通環境,讓消費者買得放心、吃得安心,也為其他地區提供了有益的實踐經驗。預計監管將持續常態化,確保新規落地生根,切實守護人民群眾“舌尖上的安全”。